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《施政報告》中提出一系列有關文物保育和活化的措施,其中一項工作重點是活化灣仔舊區,並委託發展局和市區重建局(市建局),以「地區為本」的方式整體考慮活化和發展灣仔舊區。

為了有效地推動有關工作,一個有灣仔區議會議員、文物保育和活化的專業人士、發展局和市建局代表的「活化灣仔舊區專責委員會」因而成立,以研究總體活化灣仔舊區工作,並諮詢相關持份者。